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準發布公告
2006年第4號(總第91號)批準了“GB/T12668.4-2006調速電氣傳動系統第4部分
一般要求:1KV以上但不超過35KV的交流調速電氣傳動系統額定值的規定”國家標準(中高壓變頻器),2006年9月1日起執行。
秘書處掛靠在天津電氣傳動設計研究所的全國電力電子學調速電氣傳動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是在國內外電氣傳動調速產品迅速發展的形勢下,于2000年成立的,負責國家電氣傳動調速系統技術領域內的標準化技術工作的組織及歸口,已制訂了6項電氣傳動調速系統的國家及行業標準:
GB/T3886.1-2001、JB/T10251-2001、GB/T12668.1-2002、GB/T12668.2-2002、GB12668.3-2003、GB/T12668.4-2006,為全面提高電氣傳動裝置產品的質量及用戶的服務水平,做好行業產品的質量控制提供了有力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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